美國能源部DOE發布最新可充電電池類產品能效法規
時間:2019-5-5閱讀:808 來源:網絡整合 關鍵詞:能源部DOE
2016年6月13日,美國能源部DOE發布了電池充電器的能效法規10CFR Part430,EERE-2008-BT-STD-0005-0256,此法規針對消費類產品的電池充電器,包括電池充電器是與終端產品集成在一起的,如手機和數碼相機等產品。此法規于2016年8月12日生效,2018年6月13日強制執行。也就是說從2018年6月13日之后,大量含可充電電池的產品,必須滿足DOE電池充電器的要求才能進入美國市場。
此法規與現行的CEC電池充電器(BCS)法規相比,產品的分類更加的詳細,除了電池的容量,還需要按電池的電壓進行分類。一共有PC1到PC7七個產品類別。而且對于限值,使用了新的年度用電量UEC的計算方法。
詳細產品分類及對應的限值要求如下表:
電池充電器包括:適用于所有應用的感應或非感應充電器,如電動牙刷、花園/電動工具、IT、AV、玩具、自行車、購物車等。
電池類型包括:所有常見類型,包括5Wh以下和3000Wh以上的鋰電池、鎳鎘電池、鉛酸電池、鎳氫電池等。
世通STONG實驗室配備精準全面的技術設備和專業的工程師團隊,針對新的可充電電池類產品的DOE能效法規,可以為您提供高效可靠的能效檢測認證,出具測試報告以及完成DOE CCMS的網上注冊,協助企業產品順利快速進入美國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