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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C認證自我聲明哪些產品不用做3C認證?

    時間:2020-8-29閱讀:573 來源 關鍵詞:3C認證自我聲明

      近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了《市場監管總局關于調整完善強制性產品認證目錄和實施要求的公告》,公告中明確表示18種產品不再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同時適用強制性產品認證自我聲明評價方式的產品新增至28種,并給出了具體的實施時間安排。

      一、18種產品不再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

      實施時間: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

      實施安排:相關指定認證機構應注銷已出具的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可根據企業意愿轉為自愿性產品認證證書。

      涉及產品:

      二、 適用強制性產品認證自我聲明評價方式

      的產品新增至28

      實施安排:

      新增17種強制性產品認證目錄內產品由第三方認證方式調整為自我聲明評價方式,不再發放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

      企業應依據《強制性產品認證自我聲明實施規則》要求完成自我評價,在自我聲明符合性信息報送系統報送產品符合性信息,并對產品加施強制性產品認證標志后,方可出廠、銷售、進口或者在其他經營活動中使用。

      產品符合性信息報送成功后,系統生成強制性認證產品符合性自我聲明視同獲得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后續監督管理要求相同。

      實施時間:

      • 20191231日前,企業可自愿選擇第三方認證方式或者自我聲明評價方式,鼓勵企業采用自我聲明評價方式;

      • 202011日起,只能采用自我聲明評價方式,不再發放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

      • 20201031日前,仍持有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的企業應按上述自我聲明評價方式實施要求完成轉換,并及時辦理相應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注銷手續;

      • 2020111日,指定認證機構應注銷所有適用自我聲明評價方式產品的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可根據企業意愿轉為自愿性產品認ff證證書

      三、從第三方強制性產品認證轉自我聲明

      自我聲明程序

      1、生產者采用適當的自我聲明程序對產品進行符合性評價

      自我聲明程序A——安排在自選實驗室進行產品型式試驗并出具型式試驗報告

      自我聲明程序B——由強制性認證指定實驗室進行產品型式試驗并出具型式試驗報告

      a) 兩者大的區別在于,是由強制性認證指定實驗室出具報告,還是由自選實驗室出具報告

      b) 具體采用程序A還是程序B,請查看樓上《適用強制性產品認證自我聲明評價方式的產品清單》

      2、生產者應建立技術文檔

      應至少包含以下內容:

      1) 產品描述;

      2) 產品的技術資料,例如:設計與生產圖紙、關鍵件清單、電路圖、結構圖等;

      3) 對技術資料的描述與解釋,產品使用/操作說明;

      4) 產品的強制性認證適用標準清單;

      5) 型式試驗報告。

      3、生產者/授權代表應簽署自我聲明

      自我聲明內容應包含:

      1)產品名稱和產品種類編號

      2)產品型號規格

      3)生產者的注冊名稱、地址

      4)授權代表(如有)的注冊名稱和地址

      5)生產企業的注冊名稱和地址

      6)自我聲明與符合性信息報送實施規則名稱及編號

      7)產品適用的強制性認證標準編號

      8)對應的型式試驗報告編號

      9)生產者或授權代表(適用時)對自我聲明承擔全部責任的聲明

      10)生產者委托授權代表報送自我聲明相關產品符合性信息并承擔自我聲明責任的聲明(適用時)

      11)其他信息

      4、生產者/授權代表應保存自我聲明相關資料;必要時,銷售者與商業用戶也應能提供或查詢其所銷售/使用產品的自我聲明信息。【完成符合性信息報送之日起至少保存10年備查】

      5、產品設計、技術特性、相關強制性認證要求或自我聲明相關信息變更時,生產者/授權代表應根據變更內容補充評價產品符合性并更新自我聲明以及符合性信息

      符合性信息報送及自我聲明要求

      1、符合性信息報送

      時間:產品出廠或進口前

      報送內容:

      a)境內生產者工商注冊證明;

      b)授權代表工商注冊證明(僅適用于境外生產者);

      c)產品描述;

      d)型式試驗依據標準信息;

      e)型式試驗報告;

      f)自選/指定實驗室信息及有關資質證書(適用時);

      g)工廠質量保證能力自查報告;

      h) 生產者/授權代表簽署的自我聲明。

      1)自我聲明及所報送的產品名稱、型號規格、生產者、生產企業、商標等信息應與實際產品一致,并被型式試驗報告的內容所覆蓋。

      2)承擔自我聲明產品型式試驗并出具報告的實驗室(自選或CCC指定實驗室)應結合生產者/授權代表實際,在符合性報送系統中注冊并報送該生產者/授權代表自我聲明產品的型式試驗報告以及相關信息。

      2、自我聲明結果

      a ) 符合性信息報送系統根據報送結果生成對應二維碼,并將結果予以公布。

      b) 生產者/授權代表簽署標注二維碼的自我聲明并在產品上標注CCC標志。

      強制性認證產品符合性自我聲明式樣:

      (強制性認證產品符合性自我聲明式樣)

      3、報送信息的變更

      何時要變更:

      產品設計、技術特性、相關強制性認證要求或其他自我聲明信息變更時

      要求:

      a) 生產者/授權代表應根據變更內容補充評價產品符合性(必要時),并在符合性信息報送系統中更新技術文檔以及自我聲明信息。

      b) 如涉及型式試驗報告內容變更,承擔自我聲明產品型式試驗并出報告的實驗室(自選實驗室/CCC指定實驗室)應結合生產者/授權代表實際,在符合性信息報送系統中注冊并報送該生產者/授權代表自我聲明產品的變更報告。

      c) 在原報送信息未注銷的情況下,變更報告只能用于原符合性信息的變更。

      4、報送信息的注銷

      a)生產者/授權代表可以根據需要,自行注銷報送的信息, 注銷后系統按要求保留原報送信息備查。

      b) 報送信息保留的有效期為10年,到期后系統自動注銷。

      自選實驗室要求

      其中適用自我聲明程序A”的產品可安排在自選實驗室進行產品型式試驗并出具型式試驗報告,那么自選實驗室有哪些要求?

      1、資質要求

      a) 自選實驗室的運行應符合其所在國家(地區)的法律法規要求。

      b) 生產者、生產企業等自有實驗室的運行應符合GB/T27025(或等效ISO/IEC 17025)標準要求,鼓勵通過CNAS(或等效認可機構)認可。

      c) 境內注冊的第三方實驗室應通過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境外注冊的第三方實驗室須通過CNAS(或等效認可機構)認可。

      2、能力要求

      a)應具備技術能力開展相關強制性認證適用標準(有效版本)的檢測。

      b)應指定適當的人員負責實驗室管理并支持CCC自我聲明方式自我聲明程序A的產品型式試驗的進行。

      c)應確保實驗室人員按照強制性認證適用標準要求進行型式試驗;

      d)應及時更新確保型式試驗有效實施所需的技術能力。

      e)應具有出具完整、準確的型式試驗報告的能力。

      f)所出具的型式試驗報告應能滿足生產者控制產品一致性和符合性的需要。

      g)應能按照本實施規則的要求上傳并管理相關生產者/授權代表自我聲明產品的型式試驗報告、變更報告以及相關信息。

      以上就是3C認證自我聲明的全部內容,如您有相關產品需要辦理檢測報告,歡迎您直接來電咨詢我司工作人員,熱線:13148828573林工(微信同) 客服專線:4000890968 扣扣2844687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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